交汇点讯 8月21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全省已有79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累计公布命名624个省级传统村落和381组传统建筑组群,提前完成“有效保护1000个省级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的“十四五”目标任务。

江苏经济发达、城镇密集、人口稠密,传统村落保护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特殊挑战。“十三五”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多部门积极探索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体系。截至目前,全省支持12个县(市、区)开展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其中有3个入选国家级示范县;全省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11条经验做法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可复制经验清单并获推广。
“2017年,江苏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对传统村落进行立法保护,推动我省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明确了符合江苏省情的传统村落认定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陈浩东介绍,按照《办法》中“县申报、市推荐、省审核认定”的程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多部门常态化开展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的摸底调查,经省政府同意,共认定公布八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实现76个涉农县(市、区)全覆盖。
记者注意到,在已认定公布的624个江苏省传统村落中有236个创成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占比超过1/3;有324个建成江苏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占比超过1/2,强化了传统村落的活态保护,让历史文脉在活化利用中焕发生机。
此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创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与省农发行共同推出“苏乡贷”,累计申请307亿元支持79个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和人居环境整治,强化要素保障,吸引更多群体投身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陈浩东表示,近年来,江苏坚持探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工作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主流媒体推出“传统村落江苏行”“行走鱼米之乡 品读传统村落”等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各地加大各类遗存的活化利用,鼓励在传统村落内合理发展乡村旅游等适宜产业,以“生态+”“互联网+”等多元化的方式,促进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传统村落保护作为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法律法规。动态更新江苏省传统村落名录并推动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全覆盖。持续推动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整体性保护和活化利用,指导支持各地建设100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升项目。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洪梦琪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