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引航中心是交通运输部设立在长江干线的唯一引航机构,是代表国家行使主权,对进出长江的外国籍船舶进行强制引航,对内为港航企业和船舶单位提供引航服务的长江引航机构。自今年6月18日南京市政府与长江航务管理局就长江引航中心迁址南京签订协议以来,法人变更、办公用房装修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10月23日,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推进会当天,现场举行了长江引航中心入驻南京揭牌仪式。
2024年,长江引航中心正式入驻南京,是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强化功能性、服务型机构引入的重要体现。长江引航中心引入后,可充分发掘南京长江12.5米深水航道潜能,提高集装箱、散货等进江海轮尺度,保障10万吨级散货船常态化进出南京港,每船载货量从5万吨增加到7.5万吨;大幅降低船舶进出南京港的等待次数及时长,减少船舶航行中抛锚次数及锚泊时间。同时,发挥长江引航中心与上海港引航站密切合作关系,积极协调跨区域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提升南京江海转运主枢纽港地位,服务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