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栖霞区推进林长制工作,构建森林资源为主体的林长制体系,百余名“林长”上岗守山护绿。
近日,栖霞区印发《栖霞区林长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实行区、街、村(社区)三级林长制体系。全区设总林长1个、副总林长1个、街道林长35个、村(社区)林长79个,配区级技术员1名、街道级技术员9名、村(社区)级技术员25名,聘请林长制巡护员105名。
栖霞区森林湿地资源丰富,现有林地约10509公顷。该区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全年植树造林和复绿1637亩。目前该区已在栖霞山国家森林公园等10个重点区域立区级“林长制”公示牌,并逐步在全区范围竖立街道、村(社区)级“林长制”公示牌约50个。公示牌由示意图、四至界限、面积、树种等基本森林概况和保护目标构成,并公开负责该区域的林长、副林长名单及监督联系方式。
据悉,栖霞区已构建以森林资源为主体的全区林长制体系架构,制定《栖霞区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试行)》《栖霞区林长制区级督察督办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落实林长、技术员、管护员、联络员的“一长三员”配置,构建责任明确、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确保全区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保持稳定,完善区内生态功能,提升林业生态资源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