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终于有证了。”近日,邗江区蒋王街道悦来村中心组的村民王军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时高兴地说。从此,他的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有了正式“身份证”,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农村房有了‘身份证’,相当于让百姓吃下了‘定心丸’。”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吴义波介绍,“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将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同时,可以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截至目前,邗江区已发放约18000本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
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保护农民不动产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用三年时间完成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于今年年底前完成90%以上的发证任务。
吴义波介绍,邗江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发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