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企入库及申报,今年有了新变化
2022-04-11 10:00:00  来源:扬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柯季 记者 杨宝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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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更是推动产业科创名城建设的重要一环。记者昨从市科技局获悉,扬州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简称“高企”)培育库入库以及高企申报指南已经出炉。今年高企入库及申报有哪些新变化?记者邀专业人士进行了解读。

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4大条件

2022年扬州市高企培育库入库工作目前已经开始,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的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企业自入库起3年内具备高企申报条件且申报高企,方可享受培育奖励政策,入库满3年即自动出库。

哪些企业可以入库?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企业为在扬注册成立的居民企业,未曾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未曾进入过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智能化生成系统”进行账号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全部入库流程在系统上完成,市科技局审核时间即为企业的入库时间。

申报:材料简化,申报更加便捷

据介绍,2022年扬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常年申报受理、分批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企业自当年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开始申报(每年仅限申报1次)。市科技局受理邗江区、广陵区以及各功能区的高企申报材料,为统筹安排时间节点,集中做好指导服务工作,拟于5月底、6月底、7月底、8月底各推荐上报一批。本年度高企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0日,各县(市)及江都区申报时间安排以地方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申报的企业仅需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无需填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同时,今年企业不再被要求提供《企业信用承诺书》;对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可不再上传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不再要求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中介机构相关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交正式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更加便捷。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申报材料有所简化,今年也增加了一些新内容。比如,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要包含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差异的说明(无差异的可省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要包含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对应的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征税项目及税率。

标签:高新技术企业;高企;高新技术
责编: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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