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江苏精品”认证活动,维护“江苏精品”品牌形象,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江苏精品”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0年9月20日起开始实施。
“江苏精品”认证实施规则由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并发布。认证实施规则应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认证程序、认证依据、现场审查、后续监督等做出规定。认证实施规则经认证联盟秘书处确认后,由实施认证的认证联盟成员自行上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实施。认证联盟成员依据《“江苏精品”评价通则》的要求,对认证委托人是否符合自主创新、品质高端、服务优质、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等情况进行评定。对符合《“江苏精品”评价通则》要求的认证委托人,依据“江苏精品”认证规则,开展与其申请对应的产品认证或服务认证。通过认证的,认证联盟成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认证委托人出具“江苏精品”认证证书。获得认证证书的认证委托人,可以使用“江苏精品”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