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获省“法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2021-05-13 21:52: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作者:任明霞 陈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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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坚持常态化学法、多样化普法、规范化执法,全县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近日该局被省自然资源厅表彰为“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一、坚持常态化学法,夯实依法行政基础。该局将学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每周工作例会以及自然资源大讲堂等时机组织全系统集中学法。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律知识讲座,组织中心所以及相关科室参加省厅和市局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确保全系统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全覆盖。2020年,该局组织各类专题学法活动18次,法律知识测试2次,参与法律知识培训200多人次,有力夯实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基础。

二、坚持多样化普法,营造知法守法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以及“829”测绘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在公园、广场等场所开展新《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活动。组建“先锋自然”宣讲团,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专项普法,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深度和广度。同时,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介提高普法效果,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定期发布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动态。一年来,该局共组织和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多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000多份。

三、坚持规范化执法,推动执法权威高效。建立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会审机制,不断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为全县自然资源执法办案明章法、严程序、树纪律,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等制度的严格落实。2020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性案件15件,组织听证会4场,开展案件集体讨论15次,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开率达到100%,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任明霞 陈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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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浦琼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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