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2024-10-21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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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文明城市创建已成为各地提升城市品质、增强人民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主理念和实践方式,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了崭新的方法和路径。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人民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广泛参与。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中,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地倾听人民的声音,了解人民的需求,让人民真正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从而真正体现文明城市“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

——文明创建过程中的民主决策

文明创建工作需要多渠道收集民意。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广泛征求民意是确保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的前提。首先,在决策前通过多渠道收集民意,包括社区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在线征集等方式,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市民的需求与期待,增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其次,通过设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着等文明调查员监督员,进一步丰富了文明创建政策制定的广度与深度,提升公众参与度和政策透明度。再次,通过建立和完善基于数字技术的互动平台,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将更加顺畅。不仅能让市民随时随地表达意见和建议,还可以实现政策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促进更广泛的民主参与。最后,结合移动应用程序、社交媒体、在线论坛等数字化工具,提升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透明度与互动性,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文明创建工作需要科学民主决策。在决策过程中,通过科学民主论证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拓宽了民意反映渠道,是文明城市创建中公众知晓和参与决策的重要保障。公民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有序与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的决策。例如,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新闻媒体等方式向决策机关建言献策,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的问题。专家论证则为政策提供了专业支持,通过科学评估政策的可行性和潜在影响,保证文明创建工作符合政策预期,减少创建的意外后果。同时,公众参与听证会让市民在重大决策中拥有话语权,提升了政策的透明度与公众认可度。此外,建立评估与修正机制,可以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根据反馈不断优化,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文明创建过程中的民主管理

文明创建需要建立民主管理的自治理性。自治理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逻辑的起点,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价值指归。人民城市人民创建,发挥阵地优势激发人民的自治理性是文明城市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根本途径。一是拓宽社区文明阵地,发挥“群众自治+”功能。社区居民是文明城市创建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最了解本社区的情况的群体。社区可以利用文明实践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图书馆、社区广场等文明创建的阵地优势,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吸引居民参与,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加入自治队伍,充分反映居民的需求和意见,提高文明创建的针对性。二是培育学校文明阵地,激发文明自治内生动力。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文明宣教活动,提升整个社会文明程度。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宣传活动等,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文明意识。同时,学校还可以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文明创建的重要性,引导家长积极参与文明创建。三是发挥企业阵地价值,拓展文明自治平台。企业既是经济发展的实体也是文明创建的载体,发挥企业阵地优势,创建自治队伍,可以提高企业员工的文明素质和企业的社会形象。企业可以通过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员工培训等活动,培养员工的文明意识和职业道德。同时,企业还可以组织员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公益活动等,为文明创建贡献力量。

活动嵌入式民主实践带动参与热情。活动嵌入式民主实践是指将民主理念和机制有机融入文明城市创建的各个活动中,让市民在创建活动中参与并切实感受到民主权利的行使与文明城市建设的紧密联系。通过这一实践模式,市民不仅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治理的积极参与者。这种活动嵌入式的民主实践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展开。一是嵌入文明创建的宣传活动。宣传是激发市民参与热情的重要环节。通过将民主理念嵌入文明创建的宣传中,市民不仅了解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和意义,还能认识到自身在其中的角色和责任。此外,利用新媒体平台、社区宣传栏和公共空间的广告牌,将文明创建的民主理念以生动的形式传播开来,促使更多市民自发关注并参与城市建设。二是嵌入文明创建的工作机制,将民主机制嵌入文明城市创建的日常工作中,是保证市民深度参与的关键。通过建立民主协商平台、市民参与议事会、公开征求意见机制等方式,让市民的声音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嵌入文明创建的日常活动,将民主参与嵌入日常活动,是让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接触、体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方式。通过参与清洁家园活动、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丰富娱乐文化活动等,有利于市民提升创建的主人翁意识。这种日常化、制度化的民主参与形式,不仅增强了城市的凝聚力,还能够让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常态化的参与机制,有利于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理念。

——文明创建过程中的民主监督

文明创建需要建立多层次监督机制。文明城市创建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建立多层次的民主监督机制,确保文明创建不走样。从政府到基层社区,每个创建环节都应接受市民、媒体和独立第三方机构的监督。首先,通过政府公开信息,让市民可以随时了解创建工作的进展。其次,可以通过设置创建监督委员会、创建项目听证会等形式,对文明创建的具体措施进行评议和监督。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市民的建议和投诉应有专门的反馈渠道,并确保有相应的整改和改善措施。此外,第三方独立机构的评估和媒体的公开监督也能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专业的建议和监督的公正性。

文明创建离不开公众监督与反馈。通过建立畅通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市民可以直接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的监督中,进一步确保工作的公正透明。现代科技的应用,如12345市民热线、“随手拍”等在线实时反馈小程序,可以为市民提供便捷的监督渠道。市民可以通过这些平台发现问题、提出意见,甚至跟踪问题的处理进展。同时,定期开展市民满意度调查也是提升监督透明度的重要方式,通过公众参与监督创建工作,有利于不断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公众参与率、知晓率,最终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的满意度。

华东理工大学 汪斌锋 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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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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