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海门方面获悉,该市2020年各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于9日起开始拨付,共计2035.58万元,惠及208家企业。
海门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明确将从增加有效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前发放扶持资金等12个方面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海门市科技局通过线上方式,对该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了调研,并会同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特事特办,建立科技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优化拨付流程,提前拨付2020年各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提前拨付的专项资金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及培育贡献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地方配套奖励,产学研合作资助、省民营企业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