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浦琼月 通讯员 侯秀松)12月17日,金湖县科学技术局召开《金湖县关于激励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发布会。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仁海进行主旨发布,县科技局副局长应丽红答记者提问,县科技局副局长张坚军主持会议。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高新技术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高新技术企业总数是衡量区域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准。今年,金湖县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6家,其中48家已公示结束,根据该县刚刚出台的《金湖县关于激励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另外,对进入市级高企培育的入库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进入省高企入库培育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到期后重新认定的高企,奖励10万元,对企业来说,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政策礼包。
发布会上,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仁海表示, 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在金湖注册企业引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最高按照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5%予以资助,每年最高可达50万元。为营造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我县还对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及科技主管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创客大赛的获奖项目予以奖励,国家、省、市级一等奖获奖项目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二、三等奖分别按一等奖的60%和40%给予奖励。另外,我县还遵循科技创新“失败多于成功”的客观规律,建立了创新尽职免责的容错机制,为科技工作者想干事、敢干事提供了制度保证。
“除了获得财政直接奖励之外,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即企业所得税率比普通企业的税率低10%,还可以促进企业科技转型和提高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融资、上市和吸引人才。”县科技局副局长应丽红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