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020-07-17 09:58: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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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省制定了《江苏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于7月16日发布。

《预案》按照一次火灾造成的伤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将火灾划分为4个等级: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预案》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县级以上消防救援队伍调度指挥中心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按照本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迅速疏散受影响人员、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财产损失;火灾;应急预案
责编: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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