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次提出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
2020-08-10 09:44: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马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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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重病、重残、农村低收入人口、边缘困难家庭、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因疫情受到影响,如何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8月7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联合市财政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南京社会救助覆盖人群扩面工作进行部署,首次提出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通知》明确,适度扩大低保、临时救助范围;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助力决胜脱贫攻坚任务;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等方面工作任务,并就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的组织实施保障提出要求。其中,重残“单人低保”政策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所有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一次性发放3—6个月低保标准的临时救助金。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再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首次提出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对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家庭,经家庭成员申请,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以低收入家庭等群体为主建立中高风险家庭数据库,作为“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的主要对象。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文件下发同步,市民政局组织延伸到全市所有街镇的业务培训,对《通知》提出的政策扩面工作进行部署,全市将有大批困难边缘群体受益。

秦淮区居民王某,是肢体二级残疾人,还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家庭三口人,月人均收入1600余元,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由于王某本人每月有1000多元收入,在此次“单人低保”扩面之前,虽然该家庭存在较大困难,但并不能享受相关救助。新政策出台后,王某本人就可以申请享受低保,每月能拿到945元低保金,同时还将享受医疗救助、物价补贴、重残补贴、节日慰问等多种优惠待遇。

记者了解到,重大疾病一直是困难家庭的主要致贫原因,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影响,南京民政部门加大对重病人员临时救助力度。《通知》下发后,进一步明确了要提高临时救助的标准,适当放宽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同时要求积极运用南京新上线的“家庭经济状况实时比对系统”,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提高临时救助等事项救助时效。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全部委托给街镇审批,对一次救助金额低于低保标准的,可以由社区(村)直接实施,切实达到“救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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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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