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制定出台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
2020-12-02 09:21: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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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办法》理顺了网格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网格化服务管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哪些?《办法》提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包括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依法采集、登记、核实网格内的实有人口、房屋、单位、标准地址等基础数据、动态信息,排查上报网格内社会治安问题情况和公共安全隐患等12项。网格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为受法律保护。网格员因履行职责,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法律责任。

《办法》规定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行多元共治模式,要求网格联动部门对负责办理的网格服务管理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办结并反馈;对委托网格承担的工作任务,应当对网格员进行业务指导,提供服务支持。要求“三官一律”进网格,规定各级网格化机构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信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等进入网格开展法治宣传、便民服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协助和保障。同时,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志愿服务组织以及村(居)民参与网格服务管理工作。

《办法》要求,市县推动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接待、公共法律服务以及网格化服务管理一体化运行,统筹财政保障机制、统一网格员工作标识、强化业务能力培训,为网格员履职尽责提供坚实保障。

标签:网格;管理工作;服务
责编: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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