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通报五起“长江禁渔”相关典型案例
2020-08-07 09:59: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通讯员 宁市轩 记者 杨欣 张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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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通报5起长江禁渔“打非断链”典型案件。

案例1:鼓楼区南京康盈汇餐饮公司店堂内使用的菜单中含有“安庆特色江鳖”等宣传内容,其结账小票上标注的菜肴实际名称为“安庆特色甲鱼”。经调查核实,该餐饮公司烹饪中实际使用的甲鱼是从安庆市某水产养殖场购进的普通甲鱼,菜单上的“安庆特色江鳖”是吸引顾客的噱头,该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案例2:江宁区众彩物流水产品批发市场C760商铺门头灯箱播放的广告中有“长江大白鱼”等字样。经现场核查,该商铺冷库内存有标注“长江大白鱼”字样的鱼类食品26条,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商铺停止在门头灯箱上发布含有“长江大白鱼”等字样的宣传广告,并现场封存26条涉事鱼类食品。经调查核实,上述鱼类食品是从淮安市醉摆食品有限公司直接购进。目前,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件线索移送淮安市市场监管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3:鼓楼区“江河汇聚川菜馆”在“大众点评APP”发布的菜单中,有“干烧长江鮰鱼”“香莴笋煮江白虾”等菜品。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对该饭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未发现使用以上食材制作菜肴的行为,但该饭店店堂内使用的菜单上有“干烧长江鮰鱼”等。经调查核实,该饭店为吸引顾客,在“大众点评APP”宣传页面上用了“干烧长江鮰鱼”等文字和图片,但实际使用的均为农贸市场上购买的普通养殖水产品,其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目前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同时责令该饭店立即删除“大众点评APP”上的有关内容。

案例4:根据举报,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永阳街道荣昌花园小区内的食品自动售货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自动售货机存放有标识为“长江大白鱼”的鱼类制品5袋,当场对经营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并扣押5袋涉案产品。因自动售货机经营者公司注册地在南京建邺区,“长江大白鱼”产品生产企业在淮安市金湖县,执法人员已将线索分别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做进一步调查。

案例5: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栖霞区燕子矶街道“陈永康餐饮店”后场水产区中,存有用于经营的河豚25条,其中23条已加工处理,另有2条死亡,未经加工处理。经调查核实,已加工处理的23条河豚来源合法,2条已死亡且未处理的不是从有正规经营资质的经销商处购得,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栖霞区市场监管局目前已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渔”期间,南京将对各类违反禁售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坚决斩断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为构建长江禁捕的长效管理机制而努力。

标签:市场监管;长江;执法人员
责编: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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