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方”扬州如何让老年人生活幸福安康?一直以来都是市人大关注的重点民生。如今,共建颐养社区已成为扬州社会各方面的共识和行动,119万扬州老年人共享“好地方”的好生活。
10月2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颐养社区建设决议落实情况”工作评议。民政、医保、卫健、住建4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现场接受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当天的最终评议结果是“满意”。
现场评议
评议结果“满意”
部门表态:推动颐养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我市现有城乡养老机构117家,养老床位2.8万张,入住1.2万人,床位使用率43.1%,为什么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宁提出问题。市民政局应询回答,主要原因一是大多老年人更倾向于居家养老,二是部分老年人收入在支付养老机构服务方面还存在着能力不足的问题,三是有些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与老年人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
马宁追问:“今后对养老机构改革发展和养老床位建设有什么计划?”市民政局应询表示,将重点落实“护理型床位占床位总数70%”的目标,合理建设一批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养老综合体,内设嵌入式小型养老机构,为区域内有需求的老人提供日托、全托服务;另一方面也可将床位送至老年人家庭,定期上门照护。
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明安提问,“下一步如何持续推广长期护理险?”市医保局应询回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志芳随后追问:“长护险能否向职工医保人员外的其他居民扩面?”市医保局答复,明年初实现长护险在全市职工范围全覆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向全市城乡居民推开。
随后,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15分钟养老服务圈”、“适老化”改造提升等进行提问,政府相关部门一一应询回答。“颐养社区建设决议落实情况”工作评议,“满意”通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评议工作为契机,抓好评议关键,用好评议结果,推动全市颐养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决议实施
整合各方资源
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同奏“共鸣曲”
从2017年起,扬州启动试点颐养社区建设。2018年,市人大作出《关于切实加强颐养社区建设的决议》。这是本届人大作出的唯一大会决议,为我市颐养社区建设找准定位、明确方向。
《决议》实施4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将贯彻《决议》落实情况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年初审议计划、年底开展专题督查调研,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视察。次年人代会上,书面审议市政府贯彻《决议》落实情况的汇报。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充分认识和理解人大监督工作,积极主动配合人大开展监督工作,专门研究制定了《颐养社区建设总体方案》,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面资源,让颐养社区建设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鸣曲”。
目前,全市已建成颐养示范社区106个,实施老旧小区宜居适老化改造43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8部;在新出让用地中提出近15个嵌入式养老、适老型住宅要求,为4426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约100万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近9000人次;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2020年已达73.37%。扬州颐养社区的建设,全面完成了《决议》中提出的目标任务。
颐养社区
目标任务完成
“十四五”:持续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家住曲江街道运河水庭小区的90岁老人张万和患有轻度老年痴呆,老伴83岁。得益于政府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两位老人得到专业护理人员定期上门的专业服务。老人的女儿提起居家养老服务,连竖大拇指:“老人有人照管,减轻我们负担,心里踏实多了。”
经过多年创新探索,扬州城市颐养社区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总体建设目标基本完成。“十四五”时期,如何让扬州的老年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有保障、满意度更可持续?市政府表示,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持续开展颐养社区建设,确保到2022年颐养社区建成数占社区总数的40%,争取到2025年实现主城区颐养社区全覆盖。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每年培训2000名以上养老护理人员,解决服务中“人”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毕刚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监督推动此项工作向纵深发展,真正把《决议》落到实处,通过履行法定职能开展监督,不断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