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举办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缅怀活动
2021-04-06 09:11:00  来源:泰州日报  作者:记者 唐春杰 通讯员 蒋欣春 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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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志愿者大爱无私的精神,推进泰州树立移风易俗、尊重生命的社会新风尚,3月30日上午,市红十字会在市卧龙公墓泰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小广场举办主题为“生命的乐章”的遗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纪念缅怀活动。

当天,泰州部分已捐献遗体器官(组织)志愿者家属代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登记志愿者代表受邀参加活动。志愿者李冬梅朗诵了其中一位眼角膜受捐者写给泰州最小的遗体器官捐献者安安(化名)及其父母的一封感谢信。信中说,受捐者患先天性角膜发育不良,病情加重逐渐失去光明,安安的捐献,让已为母亲的她重新获得光明,而捐献者安安是和她孩子年龄相仿的小孩。

活动现场举行了向遗体器官捐献者致默哀、献花活动。现场今年73岁的海陵区城西街道卢大妈说,她已和海陵区红十字会签了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协议。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缪俊豪说,截至目前,全市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登记7885人,成功捐献40例,其中遗体捐献23例、器官捐献10例,眼角膜捐献11例。这些捐献者,年龄最大的81岁,最小的仅有5岁。据介绍,遗体器官捐献,须先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中心网站进行网络预登记,然后到户籍所在地市(区)红十字会进行纸质登记,并由直系亲属签字确认。从去年10月1日起,泰州市区成功捐献者可获4000元的财政奖补。详情可联系市红十字会,电话:86889258。

标签:捐献;遗体器官;遗体
责编: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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